[转载]玫瑰香艳有密码---论《荒漠玫瑰》

 

陈建文发表于12/10/02 19:32

移民国的情况介绍到中国来的作家。而我今天要向大家介绍的,就是此类作家中的一位,她是从中国青岛飞到大洋彼岸的新西兰的传奇女性刘维隽。她所写的长篇自传体文学作品《荒漠玫瑰》由企鹅出版集团出版后,曾在全球热销,并给她带来国际英语演讲家的美誉。怀着一颗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她的大作,边读边想,究竟是什么力量,或者说是什么魅力,使得这样一本仅仅20万字的自传就能风靡西语世界?而我们许多作家著书等身,获国内奖项许多,在国内声名显赫,如日中天,为何其作品到了国外竟遭冷遇?如果这位年近七旬的老妈妈真有什么绝招与法宝,为何不让国内那些有志文学之士拿来借鉴,让我们这些后生之辈在大开眼界的同时,了解一下西方人的审美需求,把握一下自己的创作方向呢?世纪伟人邓小平早在80年代初就提出:“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同样,我们的文学在“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方面,是否也有很远的路要走,很多的道需要探索?
  一、《荒漠玫瑰》产生的大的时代背景与文学座标
  1、西方文学作品中的中国
  西方人对中国的认识,据史料记载,当始于13世纪。那时,有位来自意大利的旅行家马可·波罗来到中国,记述了他在中国的所见所闻所感,写成《马可·波罗游记》一书,可谓西方人认识、了解中国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部游记记载了中国的文明与富庶,带有神秘的异国色彩,引起西方人强烈的好奇心与探索欲。此后,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也是位意大利人,他叫利玛窦,是位传教士,他作为“当之无愧的最有智慧的文化交流使者(美国著名学者史景迁语)”,以他对中国社会的观察与理解,写下了杰出的《中国文化史》一书,向欧洲介绍了明朝后期的中国。在这本书中,他是把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放在同等重要并有极大共通性的基础上来介绍的。但从17世纪以后,经历了文艺复兴运动的西方,他们对中国的认识与介绍开始发生了根本改变。他们渐渐认为,中国文明已经“停滞”(伏尔泰语),处于“冬眠”状态(赫尔德语),辉煌不再,中国文化已停滞在人类进步的“入口”(法国哲学家孔多塞语),而黑格尔更是把中国文化放在了世界历史的“史前期”的地位……这些西方的作家、哲学家共同塑造了一个中国文明古老、停滞、野蛮、落后的形象。只是到了20世纪后,特别在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一些有识之士才开始清醒地意识到自身文明的局限与问题,并开始在中国文明中寻找出路。而整个19世纪,他们对中国人及中国文化是不屑一顾的,他们集体塑造出的中国形象,流传极广,影响至深,直至今日,仍深深烙印在西方许多人的心里。
  当那些对西方文明充满失望与焦虑的作家开始从中国文化中寻求解药时,中国文明一度成为他们热烈学习与吸收的内容,他们宛如重新发现了新大陆,开始解读甚至不惜“误读”中国文化。于是,出现了卡夫卡、马尔洛、布莱希特、庞德、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等一批对中国的文化与历史有着浓厚兴趣的世界文豪。如卡夫卡的《万里长城建造时》(1917)、西格伦的《雷内·雷》(1922)、马尔罗的《人的命运》(1933)、卡内蒂的《迷惘》(1935)、布莱希特的《四川好人》(1940)、博尔赫斯的《交叉小径的花园》(1941)、卡尔维诺的《隐形的城市》……这些作品不仅为外国读者熟知,即使在中国读者中也引起过强烈共鸣。这样,西方作家、哲学家对中国的介绍与认识,就从一开始的好奇、认可,甚至崇拜,到后来的不以为然,不过如此,不屑一提,转而又回到似乎可用,应该有用,大有可用的态度上来。曲曲折折,回环反复,出现了中西文明在交流冲突中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的新格局。
  2、现代中国走出去的国人眼中的中国
  在此,有必要介绍一下林语堂先生的一些情况。林语堂先生出生于福建一个基督教家庭,但他自小深受儒道思想孔孟老庄的浸染,对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有较深的认识和理解。当他走出国门,有朝一日向西方人(首先是美国人)介绍中国时,他才会那么得心应手,成为“当之无愧的向外国人介绍中国的第一人”。
  他向美国人介绍中国的书,主要有两本文化随笔和三部长篇小说。这两本文化随笔,一本名叫《吾国吾民》,一本名为《生活的艺术》,都曾在美国引起轰动,高居畅销书榜首。它们在向美国人介绍中国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文化的精髓所在。从而使他成为纽约华人中的高度知名学者、中国文化的代言人。而他的三部长篇小说,即《京华烟云》、《风声鹤唳》、《唐人街》,正是有意以道家精神与儒家伦理去构筑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其贯穿始终的还有爱国精神,所有这些,都是他想传达给西方人的。可以说,林语堂先生在向外国读者介绍中国的哲学、中国的文化,重塑中国人的美好形象方面做出了极大的成就,也因此,他的文学创作不仅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跨文化的交流史上也极为非凡。
  3、当代中国走出去的国人眼中的世界
  从80年代开始,中国人又一次掀起出国热,留学移民、投资移民、亲缘移民、技术移民、劳工移民,各式各样的移民途径,使得中国人带着不同的目的移向世界各地。国内人对他们生活的好奇,他们在外面的经历,共同为移民文学的繁荣提供了土壤。按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汤哲声先生的观点,“真正拉开中国大陆当代社会小说序幕的”,正是这些移民文学(他称之为异域小说)。
  90年代前期,移民文学主要描写中国人在外闯荡,通过自我奋斗,逐步获得异国政治认同的过程。作品的一个特色,是向国内读者大量呈现异国风情,以满足人们对国外生活的好奇之心。当然,有的作品已开始反映移民者的精神困惑,情感空虚,以及西方文明黑暗浑浊的一面,暗含了浓浓的思乡之情。这时期的代表作品有:曹桂林的《北京人在纽约》、《美国上空的中国夜莺》,刘观德的《我的财富在澳洲》,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攀祥达的《上海人在东京》等。
  90年代中期,一批描述非法移民的文学作品出现在文坛上。代表作品有曹桂林的《偷渡客》和《悲惨的人蛇档案》。这类作品,充其量只能归入通俗文学之列。
  90年代后期,移民文学开始大规模描写中西文明冲突,以及中国人的精神归宿问题。作品大多反映移民们在国外生活的文化无根、情感无寄、孤独焦虑的精神状态。代表作品有:王周生的《陪读夫人》,王小平的《刮痧》,骁麒的《重返伊甸园》。
  《荒漠玫瑰》出版于2007年9月,从出版时间看,它显然不能归入汤哲声先生所归纳的移民文学的三个时期,但在内容上,确十分切近90年代初期移民文学的特点。它与1992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周莉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200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关愚谦的《一个“叛国者”的人生传奇》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大可为此写篇比较文学的文章。
  这三本书的作者现都成功移民海外:一位移民新西兰,一位移民美国,一位移民德国,并且都是一定意义上的成功人士,在西方国家也算上流社会人士:刘维隽女士是国际著名演讲人、前中华联合会会长、国际知名的儿童教育家;周莉女士是跨国公司的董事长,早在90年代就“与纽约市长侃侃而谈”,“周旋在美国富商巨贾与社会名流之中”;关愚谦先生是德国汉堡大学的终身教授,“欧人华人学会”理事长,香港《信报》、新加坡《联合早报》、马来西亚《星洲日报》专栏作家。三人从各自角度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与追求。这三位作家的共同点还在于,他们并不像90年代大多数移民者对移民国产生抵触情绪一样,着力在作品中刻画移民的精神苦闷,情感孤独,文化冲突的一面,而是集中笔墨描写了融入异域文化后的喜悦与自豪。他们都对各自移民的国家进行了赞美,并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异域文化来看待曾经发生的一切,而且,他们还有着相似的人生经历:父母都曾在政治运动中受到迫害(大多是被打成右派),各自又都经历过上山下乡、知青插队的生活(刘维隽是在新疆戈壁滩生活了10多年,周莉是在北大荒度过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关愚谦则是被“发配”到青海,过起了“草原之夜走单骑”的“流放岁月”)。最终,他们又都以各自方式移民国外,并与不同种族的人喜结连理。三本书都采用了自传体裁,对各自的生活经历基本都用“真实记录”的手法,时间、地点、人物姓名,都真实具体,读来真切感人。这些相似之处,自会引起我的对比阅读。三部书,三个作者,却描绘的是同一个时代背景,大致相似的人生轨迹。虽有差异,但能让人对那个时代若有所思,并有所悟。当然,三本书各有侧重,各有千秋。如有兴趣,你不妨去对比着阅读。今日,先将《荒漠玫瑰》的成功密码试以开解,以为读者来个抛砖引玉。
  二、一部鼓舞人的勇气、荣誉、希望、尊严和牺牲精神的佳作
  作者把自己的故事投放在一个比较大的时代背景下,即上个世纪后半叶中国社会历经的多次政治运动中去写,而作为作者的父母,又正是那个时代处于被改造被批判的对象——知识分子,这样的故事,自然会富有那个时代的苍凉与悲壮。同时,也给整个故事定下一个基调,赋予一份色彩,这基调,这色彩,从那个时代过来的知识分子,自然一清二楚,这也正是赢得人们同情与理解,紧紧揪住读者的心的原因。知识分子是那个时代历次政治运动中首受其难的,其苦难不言而喻,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势下,作者母亲仍能慷慨大度,热情友善地与人相处,施人以爱。而这,反为他们一家逃过劫难创造了机会。作者开篇自述家世时,其爷爷奶奶、父亲母亲的乐善好施是最突出的特征,这也正是儒家文化熏陶下传统中国士大夫身上从未泯灭的人性之光。虽然家中遭遇不幸,父亲在1955年深秋被人抓走,从此一去不返;虽然母亲受此打击,从此对生活绝望;虽然“我”被邻居朋友和同学孤立,一下陷于人际关系的“荒漠”,但像爷爷奶奶、父亲母亲那样乐善好施、正义仁爱的百姓总还是有的,他们站出来,伸出了友谊之手、捧上了关爱之心。作者为渲染、烘托心灵所受的伤害之重,特选了中国人的传统节日,像春节、元宵节,这两个最隆重最热闹的居家团圆喜庆的日子为背景,以烘托家人遭受运动后的凄凉景象,可谓匠心独运。有希冀、有回忆、有幻觉、有盼望,还有神经质的癫狂;情绪饱满,渲染到位,直抵人的心灵,写出了失父对一个儿童造成的巨大创伤。而这,只不过是她们一家人苦难的开始。这个苦难,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粉碎“四人帮”,中央拨乱反正,才告结束。可以说,她的自传比较客观真实地记录了那段时期中国普通知识分子家庭的遭遇。
  “荒漠”的感受,从作者的童年就已切肤体验了。那么,这样一位弱小的女子,是凭借着什么力量一步步走出“荒漠”?凭着母亲传给她的乐观精神(“母亲相信生活,热爱生活,对生活总是抱着乐观的态度,相信一切都能最终变好。母亲的心理影响了我”),还是自己天性中对大自然的爱(“我自由自在漫山遍野地跑着玩……大自然真美啊,就像母亲。”大自然不仅美,还能给予她温暖与爱,因为大自然只有给予,没有算计,更不会伤害——有了那样特殊经历的她,才会发出如此感叹)?还是她对读书的热爱与坚持(在父亲惨死、母亲绝望、自己孤立的处境下,她这颗不屈的心并没有放弃对真善美的追求,对知识和真理的探索,因而在那特殊的岁月里,她又成为大家眼中的“另类”、“异数”)?众所周知,在那个“造反有理”、“读书无用”、“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贪婪”的读书欲有时是会给自己招来祸害的。诸如此类的故事,在80年代的“反思文学”、“伤痕文学”中已多有描述,想来大家不会陌生。
  作为一个靠着父母的言传身教,靠着“西方作家的作品”支撑起人生信念与追求的年轻女孩,其一生中所做的第一件最有意义的事,当是“包庇”高中同学,虽然因此影响了高考。高三时,一位姓王的同学写了一本诗集,诗中许多语句表述了对“三面红旗”的不满,他让“我”看后,我本可检举他,然后捞取一些现实的好处(入团、高考都有利),但我凭着良心,没有检举。随后,另一位同学检举了他,并因此影响到“我”的高考。可以想象,在那个“一人说真话,两人说假话,三人在一起说笑话”的年代,出于趋利避害之心,检举者之所作所为,不也是多数人会选择的吗?那个年代,夫妻反目、父子成仇、一家祖孙几代划清界限表明立场的事司空见惯,而自己又刚遭受失父之痛,面对这位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同学,“我”为什么要冒着自毁前程的风险去如此行事?这大约就是幼小的她饱读大量“西方作家作品”和父母言传身教的结果吧!其实,中国文化中又何尝没有这种精神?孟子说,“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不应是“大丈夫”所为吗?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这样的形象,使我不由想起西方文学中两部比较有名的作品: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和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这两部名著都塑造了不惧威慑、坚守正义与良知的知识分子形象,近年来,被拍成电影红遍全世界的《肖申克的救赎》也塑造了这样一个主人公。但综观改革开放以来的国内文学创作,无论是“伤痕文学”、“反思文学”,还是后来的新历史小说,等等,在塑造这类知识分子形象上都是个空缺,即使有,人物也不够明确与突出;作者有意塑造这样的人物,看似简单,实则不然,这需要的不只是勇气、胆识,更是她多年来人生信念与追求的反映。法国作家、哲学家萨特,在其煌煌百万言的长篇巨著《自由之路》中一以贯之主张的人生信念就是:“人的命运取决于人们自己的选择,人的存在价值有待自己去设计和创造;”、“选择的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无论处境多么恶劣,人毕竟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去决定行为走向,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作为萨特的存在主义的精髓,它强调的就是人的独立思考和人对尊严与价值的追求。也因此,作为战后欧洲知识界的一面旗帜,他被誉为“世纪良心”。而“《荒漠玫瑰》”这位不自觉的中国的存在主义信徒,也正如是不屈不挠高擎起这面大旗,行走着人生路。虽充满艰辛,风险,甚至会有灾难牺牲,但她无怨无悔,矢志不渝。
  接下来,作者又把自己在1964年四清运动中的遭遇回忆下来:仅仅因自己喜欢打扮,喜欢看“外国人写的书”,就被全体教职工开了批判会,并被辞退,她的第一次教育生涯因此宣告结束。此处,看似漫不经心、无意而为的作者,有意刻画出两个在批判会前后表现不同的人:一个是先前对“我”“最慈祥”、“有意培养”和“我”的“良好关系”的“王老头”,这时却有意“对我别过了身子”;一个是和我谈过朋友,却“由于我哥阻拦告吹”的张君,他在批判会上,“非但没有借机报复,反而勇敢地当众对我发出无言的支持,拒不批斗我。”面对同一境遇,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也就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追求与信念。这里,作者态度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伤害与丑陋是可以原谅忘记的,但爱与宽容绝不能忘却。这也是时隔半世纪,远在大洋彼岸的她回忆这次遭遇时的真实心态流露:“我早已记不起人们的攻击和批判,只有张君当时的形象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中国有句古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若改为“勿以恶大而记之,勿以善小而忘之”用在此处,也颇恰切。
  在家庭和个人处处碰壁,前途无望时,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来临了。作为待业青年的“我”自告奋勇要去新疆,这既是年轻人对新疆这 “遥远而神秘的地方”充满“莫大的兴趣与好奇”使然,更是“出身不好”、“走哪儿都抬不起头”的现实处境所迫。为了“用行动来改变自己的政治地位”,她竟瞒着家人,偷偷将户口迁往新疆,虽因此招致母亲“狠骂”,却也义无反顾,“意气风发”地告别了家人,走向远方。这段回忆中,作者写得十分轻快、幽默,但却是马克·吐温的“笑中有泪”的幽默。
  在茫茫大漠,她所受的威胁不只来自大自然,在此她还经历了被抄家、被批判两次重大打击。抄家是在文革初期,红卫兵战斗队抄她的家。即使远在新疆,也难逃此运。被抄原因,只因她行李中带的“十几册我所喜爱的中外名家的著作,还有当年的高中课本。”“13连红卫兵闯进我的地窖一阵大翻抄,把我的书全都扔进了火堆,眼看自己心爱的书籍在火舌中消失,我无限沉痛,仿佛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倒在了血泊里。”后来,她从灰烬中翻拨出当年的高三英语课本。谁能想到,就是这本极普通的高三英语课本,成为她日后打发时光、慰藉心灵的精神伴侣,更成为她走出国门,移民新西兰的因缘?要知道,在红卫兵烧尽的余烣中寻找书籍,如被发现,“肯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说不定要遭红卫兵毒打,甚至拉去遭众人批斗,当众受辱。”但作者并没有“就此罢手”。她说,“为了找到哪怕一丁点儿读物,这些代价都是值得的,”“要知道,我不能生活在没有文字的世界里,文字是我的友人,伙伴,是我难以割舍的留恋。”这里,“我”的选择,“我”的意志再次成为“我”命运的主宰。事实证明,“我”这样的选择,“我”这样去主宰命运,是正确的。行文至此,笔者想起美国作家布莱德的一部经典作品《华氏451》。该小说讲述一位名叫盖伊·蒙泰戈的消防队员,他的工作就是焚烧违禁书籍。他从事这项工作已有10年,但从未怀疑过自己工作的乐趣,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一位17岁的小女孩,通过女孩,他又认识了其他人。他才开始重新认识自己的工作。这些人都有惊人的记忆力,他们看完书后就把书烧掉,但却会把内容牢记于心,以此来传承思想与文明。终于,在机器毁灭城市后,他们共同走出森林,开始了文明的重建。联系《荒漠玫瑰》,“我”所抢救回来的高三英语课本,不正是抢回了日后中国改革开放的一粒种子?岂不是我们中国经历劫难之后开启崭新文明的象征?如若没有这本书,也就没有后来的“我们姐妹们在无聊的戈壁滩夜晚度过的学习英语的快乐时光”,也就没有改革开放后自己能担任英语老师的可能。虽由于“极左”思潮冲击,她们姐妹几个组建的英语学习小组被解散,自己也被诬为“里通外国分子,苏修派来的间谍”,但她并不放弃,也不绝望,而是由地上转地下,偷偷摸摸继续学习着背诵着英语。此处,学习英语,已成为她学习知识、坚守知识分子操守的象征。
  在戈壁滩,她所遭受的另一次批判,则由她的恋人王培成挑唆制造而成。她因拒绝了王培成而令王恼羞成怒。王开始疯狂报复,给她所在的103团14连领导挨个写信,最终促成了全排妇女开她的批判会。批判会上,有两个人物也形成鲜明比对:一位是想花四块钱买我的小木凳我没卖给她却送了老乡因而与“我”结仇的杨月秋,一位是连里素昧平生的工作员苏怀信。杨月秋“公报私仇”,想把她彻底批倒批臭,这也是那个年代常有之事。事情虽小,但能见人的品行。文革点燃了人们的复仇欲望,也更现出人性的邪恶与丑陋。这次受批判,作为怀着胎的“我”,“很清楚”“算是完了”,但工作员苏怀信帮了“我”的忙。他说,“我们搞革命学习毛泽东思想要抓大方向,刘维隽同志的问题不属于大方向,我看就算了。”就这样一句话,改变了“我”受批斗的命运,同时,也鼓舞了她对生活的信心。正如作者所言:“好人苏怀信所做的好事不仅仅在那一刻救了我,同时也使我得到美好的心灵启迪,向善之志得以升华,精神境界得到激励,我更热爱生活,我更相信生活。”
  统观刘维隽女士对那个时代的描述,她在《荒漠玫瑰》中塑造了一群以“我”为代表的坚韧和富有正义感的人。这些人身上闪现出的光辉品质,并非只是中国人才有,他们是全世界在苦难与压迫面前不屈不挠,有独立主张和见解,敢于隐忍战斗的人群写照。这种操守,是超越种族、超越文化的,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一种品质,因此,刘维隽女士塑造的这群形象,成为了全世界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共同的追求与梦想,因此,她的作品才会在全球引起广泛共鸣。
  同时,这部自传体文学作品的价值与意义还在于,它向世界各国人民重塑了中国人的形象。中国人民并不是只会吸食鸦片、狎妓纳妾、愚昧落后、懒惰肮脏的。他们是像普天下所有勤劳勇敢的人一样,是这个星球上富有顽强生命力的一支。作者虽写的是中国人,但却写出了人类的普遍人性,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这是不分国界与种族的。她的写作手法算不得先锋,但就是这样普通的“实录”,却能受到全球读者强烈反响,其重要原因,我想,正是她给人们提供了一种精神力量。正如汤普生分析赛珍珠作品时所言:“王龙与阿兰在大灾面前坚强、节俭、吃苦耐劳的精神给予大萧条时期的美国民众以精神鼓舞,提供了美国公众度过难关的精神力量。”
  这部分,就让我们用美国作家福克纳领取诺贝尔奖时发表的一段演说来作结束语吧!他说:“人的不朽,不只是因为他在万物中是唯一具有永不衰竭的声音,而因为是他有灵魂——有使人类能够同情、能够牺牲、能够忍耐的灵魂。诗人和作家的责任,就在于写出这能同情、牺牲、忍耐的灵魂。诗人和作家的荣耀,就在于振奋人心,鼓舞人的勇气、荣誉、希望、尊严、同情、怜悯和牺牲精神,这正是人类往昔的荣耀,也是使人类永垂不朽的根源。”
  三、一个原始意义的女权主义者的觉醒
  按作者自述,她的初吻,当发生在戈壁滩深处被哈萨克少年所救时。她与同伴一行四人乘着拖拉机去拉芦苇,半路上,不慎将一桶水打翻,当他们渴得昏迷时,她幸运地被好心的哈萨克少年所救,因此,她接受了救命之人的“滚热的软唇”,享受了“浪漫的美与生命的快意”,这似乎预示着她此生的爱情是甜美而欢快的。其实不然,自她真正敞开少女的怀抱,怀揣美好的憧憬与向往,投向爱情与男人时,这位涉世未深的少女开始逐步陷入爱情的荆棘与苦痛中,让她的心滴血,让她的眼流泪,直到小天和岩恩的出现,她的爱情与婚姻才找到了真正的归宿。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她与之发生关系的第一个男人叫王培成,说来也颇,传奇。她们在火车上偶然相识,并交上了朋友,还在“痛苦中从一个深渊跳入了另一个深渊”,受他 “调到石河子”的承诺所骗,让自己变得“残破不全”,“不会再有幸福” 。按作者自述,是自己“那时还没学会深思,更不懂男女之事大如天地”,而对王培成来讲,却是“庸俗”至极,只会在人前“炫耀我有血”,喜欢“使唤我,冲我喊”,而“我”心里,感觉他 “粗俗不堪”,并不曾爱他。这段没有粉饰没有遮掩没有结婚证书的婚姻记叙,记载了一个青春少女青涩的爱情经历。在那个论出身和政治的年代,对她来讲,无异就是一个无法言爱的年代;爱对她就是一种奢望。而传统中国男人的男尊女卑思想,家长制作风,大男子主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平民点灯”的怪异的处女情结,都给她造成深深的伤痛。接下来,当她苦苦相恋的高中同学简潇生同意跟她结婚,她从新疆出逃到北京找他,被他“甩得那么惨,不但没得到他一文钱的帮助,而且没有他的片言只字”,她在“狠狠谴责自己”对王培成“不仁不义”时,又一次“泪水呼地盈满眼眶”。简潇生是她真爱的第一个男人,但从故事开始,简潇生似乎就不爱她,至少对她的这份爱很冷漠。是简的冷漠与无情,使一个“失望”与“决绝”的少女“踏向天边”,去了新疆;也是这位只“需要钱”、“需要我帮助”的简,他的冷漠再次将“我”推向了王培成身边。是他不够爱“我”吗?是那特殊的年代,让他变成一个过河拆桥、只知趋利避害的胆小鬼和无情汉。他“在悲观中捡起我,用来聊以充数”,但在大祸临头,又立刻将“我”甩掉:“你我还是解除关系吧,……我不想让你的家庭问题毁了我的前途”。如果说这是时代给爱情造成的伤害,那么,她嫂子孙谖花又在她不幸婚姻的伤口上撒盐添醋,进一步将她推进痛苦深渊。孙谖花告诉了简潇生有关“我”与王培成的交往,让简“把脸丢尽了”,“完了”,“一辈子完了”。从此,一个粗俗丑陋蛮横冷漠,对“我”更加冷酷无情的男人形象越发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她面前。这是个自私冷漠的男人,也是个妄自尊大的男人,更是个只考虑个人利益没有一点儿同情心与道义感的男人,而归根结底,还是个放不下大男人臭架子的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你说他真的不在乎她吗?真的心底里没有一点儿温存与关怀吗?那么,被他伤害得伤痕累累的“我”真按他提出的要求离婚时,他为什么又哭泣?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爱情婚姻变得如此苦痛不堪,使人倍受折磨?是对爱的追求越完美,其痛苦就越深,还是传统的大男子主义与“死要面子”的观念让他们如此不幸?
  给“我”造成更深伤害的,是再次结婚的男人张富贵。这个男人依然犯了和前面那些男人一样的通病,“多心,无中生有,胡乱瞎猜”,“我的男性同事,男性邻居,男性朋友,只要让他见着了,他就会跟我没完没了地折腾”,因此,使“我”既患了“抑郁症”,又有了“失眠症”,“精神变得很不正常”,“自我评价降到零点”。中国几千年来的男权社会里,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可以狎妓,却不许女人丈夫死后改嫁,大倡特倡贞妇烈妇,而实是不让妇女有自己的正常生活。在封建意识的主导下,女人倘露出一点儿别样的美,都会被当做轻浮看待。而作老公的,作公公婆婆的,对其言行举止要求也极严厉。对她的不规不矩敲敲打打,用语言暴力和心理暗示给她个小小警告,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法宝”。因彼此没有放在平等的地位看,不能设身处地想对方的感受,所以,夫妻间开诚布公也就成为奢望。这样,注定了张富贵与她的婚姻也是不幸的。
  如此孤独寂寞的女人,她的内心世界又那么丰富而活跃,寻找一个听众,得到一个伴侣,自然是她生命里最原始最热切的呼唤。就这样,一个比她小近20岁的中学生开始作为最真诚最忠实的听众逐步走进她的世界,并演绎了一段惊世骇俗的师生恋、忘年恋,而这,用世俗的眼光看,绝对是不折不扣的不伦之恋。这样的恋爱,别说在80年代初期那个相对保守的时期,就放在开放开化的今天,仍会引起巨大的轰动效应。可她不被世俗和传统的伦理道德所束缚,轰轰烈烈、理直气壮地与这位小自己近20岁的中学生谈了恋爱,后来,她们还结了婚,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读到此处,我才恍然明白,原来,前面所有爱情的痛苦、辛酸、压抑与折磨,都在为这次轰轰烈烈的不伦之恋作铺垫!这才是正戏开了本。她敢说敢想敢爱敢恨的性格,注定了她要不顾一切去追求这次真爱。然而,这样的不伦之恋注定会把她推向孤立无助的境地。于是,当她带着小天出现在家里时,便上演了一场师生偷情、母亲捉奸、哥哥煽她耳光,并将她扫地出门的情景剧。这场戏,可谓是传统与现代、爱情与世俗相交锋最激烈、最撼人心魄也最令人深思的一场。我想,《荒漠玫瑰》这部书在西方世界引起轰动,这一出戏绝对是最抓彩最吸引眼球的。大约西方人也想不到,中国女子还有这样大胆、叛逆的“另类”、“异数”?而那些女权主义者,很容易就会从她的形象中,看到原始形态的女权主义者自我意识的觉醒。
  她一生都在寻找爱情,寻找一个能给她带来爱情带来快乐的男人,但小天出现以前,她一次次碰壁,一次次失望,却仍在一次次不懈追求。这里,作者已把对爱情的追求当做个性解放和追求自我实现的象征。她在爱情的追求里,寻觅的是作为女人的幸福,作为女人的权利。为了爱情,她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去“私奔”、去“自杀”、去“抗争”。无论在四清运动、文革期间还是改革开放后,无论在戈壁滩、小山村,还是异国他乡,她都从不曾放弃;与此同时,她不放弃的,还有顽强的拼搏、积极的上进,为了养家糊口不辞辛劳地工作。在整部书中,她的这一形象始终那么光辉耀眼,高大突出,相比而言,那些男性形象就较苍白,斑驳,平面。即使包括小天在内。她的这一形象塑造实已有了明显的女权意识,或许作者本人并没察觉。
  女权运动源于西方,先从白人女性开始,然后波及全球各色女性。女权运动起初是把获得工作、摆脱男人影响、取得经济独立作为奋斗目标的。她们强调了父权社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她们要工作、要自由、要男女平等。这对我们中国女人来讲,同样重要而迫切。中国封建社会里的女性,主张“女子无才便是德”,既没有受教育权,又没有自主婚姻权(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后也是相夫教子,从一而终,把自己的内心封闭起来,即使夫死,也不得改嫁。这一传统的观念影响至深,即使解放后早已废了买卖婚姻、包办婚姻,也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但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仍是要妇女相夫教子才算得一个好女人。而《荒漠玫瑰》的作者却要挑战这一传统道德和传统妇女形象,描绘出一个独立、自强、敢于冒险、不受约束的女子。当然,如果她只塑造一个特立独行、不断追逐爱情的女子形象,而没有自力更生、忍辱负重、勤劳聪慧的另一面,这一形象也不会有如此的感染力。她可能就会像福楼拜所塑造的“《包法利夫人》”那样轻浮浅薄。不仅如此,作者还塑造了“我”这一形象的乐善好施。从去新疆的路上,她就开始与人为善,直到今天在新西兰,依然领养许多孤儿。她历经坎坷,洞悉生命真谛,深谙生活要义,因此,才活出了尊严,活出了价值,也活出了自我。她的力量来自哪里呢?她对家庭的强烈责任感(从参加工作就不断为家寄钱养活母兄,到最后把母兄全家接到新西兰),她创造生活的能力(除了教书还种花卖花,还为调动工作“三找部长”、为讨债而“绝食”),她的宽阔胸襟(到最后,原谅了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并坦承自己曾经的冒失与过错),所有这些,又都来自哪里呢?来自于西方作家的作品吗(正如作者自己反复强调的),还是来自父母的言传身教?我想,根本原因还在于,她为追求作为女人的理想和个性解放中释放出了不可估量的能量。她的一生,实质上过的是实验型生活;她的爱情,更是实验的产物。直到最后,到了新西兰找到国际知名的科学家岩恩教授,她的爱情实验才宣告成功。
  这位天生的女权主义者,从小就很有个性,富有冒险精神,对一切新鲜的事物充满好奇,还敢于去尝试,尤其喜欢过我行我素、自由自在、丰富多样的生活,还永不停息地追求着精神上的愉悦,而这都是一个女权主义者的根基。与之相比,她的嫂嫂孙谖花则是传统类型的女人,她自己传统,还不愿小姑子越雷池一步,因此,她才接二连三向“我”的男人说“我”的坏话,要这些男人管住“我”,甚至不惜挑唆所有人来孤立“我”,使“我”就范。书中的“我”就像《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总想做个率性而活、本真而活的人,但她的嫂子就像《白蛇传》里的法海,偏偏要极热心地去做封建卫道士,阻止许仙去爱白蛇,横加阻拦许仙与白蛇的人妖之恋、不伦之恋,但她万万没想到,她小姑子根本不是那懦弱的许仙,实乃“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齐天大圣,是个十足的崇尚自由、向往自由、酷爱自由的女强人。哪里像她,离开了丈夫,就一无所是?就这样,作者为全世界的读者奉献了一位不媚俗、不受制于传统文化的女权主义者,她因拥有自己作为女人的信仰与追求以及独特的生活方式而受人喜爱。
  能窃视作者潜在的女权意识的地方,还有许多。譬如,她和宿舍女友组成英语学习小组,以此来对抗外界的纷扰和生活的无聊;无论走到哪里,她都能成为一股凝聚人心,给人们创造欢乐的源泉;而她的家,绝对就是个女人组成的世界。母亲以及两个女儿,还有她,四个女人组成了独立的家庭,在那个条件十分艰苦的小村庄,他们活得幸福安详。她在那里,一心一意教育下一代,赡养老人,还为老人争来了生活费,其生存与生活能力,不依靠男人,也足能独立撑持。当她们母子二人像击鼓传花一般先后去了新西兰,并最终一个个走出国门时,作者不啻于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女权主义者的胜利欢庆图。
  按照贝尔·胡克斯给女权主义下的定义看:“女权主义就是一场结束性压迫的运动。”而这部书,正好描述了这样一个结束性压迫的全过程。书中的“我”从一个备受男人伤害、歧视、欺骗、惊吓,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神经一度忧郁失眠,自卑到极点的女人,在不断的反抗与抗争中,最后,不仅弘扬了自己的个性,实现了自我的价值,追求到自身的幸福,还引导和帮助全家的女人达到成功彼岸。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的确是一份典型的女权运动宣言书。
  四、中国传统小说叙事模式的成功
  初读《荒漠玫瑰》,或许会有磕磕绊绊的感觉,觉得它的语言不像写得流光滑油的作者那般顺畅。老实说,作者的语言是有些不怎么顺口,但倘若你“硬着头皮”读那么两三章,把握住了作者的语气与叙述节奏,你就反而会被她语言的简洁、生动、准确而折服。之所以会给读者奇屈拗口的感觉,皆因文中全用了口语,是青岛刘维隽的口语,而这,正是活的语言的标志。在探秘这部自传风靡西方世界的原因时,有一点儿必须指出,即:尽管作者口口声声说她深受西方文学作品的影响,是西方人的作品与思维影响了她的人生与创作,但我们却从她的《荒漠玫瑰》中读出了一个中国传统小说浸染下的成功文本。
  对于什么样的小说才是中国传统小说,在此,不妨援引高鸿博士对赛珍珠和林语堂两位作家的中国传统小说理论所作的高度概括。按高博士的归纳,赛珍珠是这样解释“地道的中国小说”的艺术特征的:一、中国小说是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因为中国人天性喜爱富于戏剧性的故事”;二、中国小说重人物描述胜于情节的铺设,“人物描绘的生动逼真,是中国小说对小说质量的第一要求”;三、中国小说不讲究小说叙事的技巧,而是“自然”地支配他的素材,作者“只是把他想到的生活加以整理,在时间、空间和事件的片段中,找出本质和内在的顺序、节奏和形式”;四、中国小说受民间传说想象方式的影响,“在素材方面事实与虚构杂乱不分,在方法上的夸张描述和现实主义交混在一起”,产生魔幻或梦想的事件;五、中国小说从民间传说中不断发展变化而来,一个传说多个版本;六、这些中国小说的故事结局常常是不完满的,“有时它仅像实际生活那样,在不该结束的时候突然终止。”
  按照高鸿博士总结出的赛珍珠对中国小说的特征来看,刘维隽女士的《荒漠玫瑰》几乎完全符合以上特征,除了第五条外。《荒漠玫瑰》的作者早在青年时期就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正如她在书中所述:“1972年前后,我发展了一项新爱好:讲故事。戈壁滩人生活枯燥,没有业余生活,为了自娱和娱人,我挖掘记忆,发挥想象,运用自己的良好记忆力给伙伴们讲了好多故事。在地里干活时,每当我讲起故事来,人们就赶紧围在我身旁,我干得快,她们也得快干,否则听不见故事。……不久,我当选为妇女班长。这件事看来意义不大,但在未来调动工作的拼搏中,却起了重要的作用。”每当读到这里,我就想着戈壁滩中的刘维隽女士实际充当了中国古代那些身穿蓝褂的说书人的角色。中国人天性爱听故事,这一点儿也不差。中国的民间艺人中有许多天生的讲故事的高手,这也绝不是吹嘘。中国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在成书以前,哪一部不是在民间艺人口中被讲述了不知多少遍的故事?而刘维隽女士也是个天生讲故事的高手,她从青年时期露出的这一才华,在这本书中得以淋漓尽致的发挥。全书放置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故事,且都极富戏剧性。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书中描述的每次遭遇都很惊险,每一步都有巧遇,每一次都是一个传奇,把读者看得如痴如醉,而她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似乎根本不需要停下来歇息。其中,最能体现这一特色的,莫过于“我”为调动工作“三找韩部长”这一情节,这使中国读者不由想起“刘备三请诸葛亮”之类的故事。在这一情节中,作者刻画出一个足智多谋、稳重干练的成熟妇女形象。中国传统小说叙事艺术早已在她的骨子里生了根,她也许是无意识地创造出了这一精彩故事。她的文学修养应是中国古典名著和民间传说故事混合滋养的结果。在中国古代,以伦理、哲学为主要内容的正统文学总是纯正、冷静、典雅、拘谨的,所思所行规矩也很多(赛珍珠语)。而刘维隽的叙事,则是顺心所欲,个性张扬,一切顺其自然,顺着生活的本身去写。这本身就是中国民间传说、民间文学叙事的典型特征。
  同时,她还是个天生的演讲家。演讲家这类角色,在古代中国,大约就相当于“说客”,他们最辉煌的表现当在春秋战国时期,像苏秦、张仪等,都是那时期出了名的演讲天才,他们穿梭于各国诸侯间,运用渊博的知识,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揣摩着达官显贵的心性气度,编造一些寓理于中的故事,或是直抒胸臆,或是迂回侧击,不仅能使一场战争转败为胜,还能使一个国家由弱而强,由衰而盛,或者,使之相反。世界的和平与战争,有时都由他们来决定,想想那时的这些“国际知名演说家”,口才何其了得!刘维隽女士出生于孔子所在的鲁国之地,其出生、成长、工作、生活环境里,耳濡目染,也沾染了孔孟之乡的博学好思能言善辩之风。她之所以能成为国际知名的演说家,是与她天生的演说才能,以及对演讲艺术的不懈追求、严格要求密不可分的。书中写到,她在“二找韩部长”时就起草了一份谈话,“把前后次序改了又改,多次润色,直到严丝合缝,毫无赘语,像一篇精致的发言稿。”“在语言上,我极力将谈话生动化、趣味化、激情化,立意方面简明扼要,目的明确,要显出坚定的决心和信念,有感染力和鼓动力,让听的人跟着我的感觉走。”可以说,她对演讲稿的这一要求,也正是她对这部书的要求,她的《荒漠玫瑰》也达到了这一效果:有激情、有趣味、有感染力、有鼓动力,能让读的人不约而同、不由自主跟着作者走。还以“三找韩部长”这样一件在当代社会算不得什么稀奇的事来讲,作者却能始终让读者绷紧弦,一刻都不敢放松,一刻都不得喘气,围绕着她的奋斗,她的追求,她的遭遇,与她同呼吸,共紧张,齐欢乐,俱忧愁。为了增强这一工作调动的“惊险性”,她要赶在兵团归地方管之前办好手续,否则,随时面临手续被“冻结”的危险。这样,不只在事件的难度上体现,还得争分夺秒去办,在事件的节奏和时间上也有了戏头。虽是一件普通的工作调动,作者却像写惊险小说一样,时刻揪起读者的心,那种感受犹如看美国大片《生死时速》;更具有惊险意味的是,调动手续(主要手续)刚刚办好,刚到新单位上班,就得到人事关系冻结的消息,犹如一个人亲眼看着房子呼啦啦就要倒塌,快速飞奔出门,刚在院里站下,惊魂未定,那房子便轰地一下仆到在地。这有惊无险、悬而又悬的心理感受,正如在公园里坐过山车、摩天轮一般,让读者体验了一次惊彻心胆的快感。从摩天轮、过山车上下来,好半天还心跳气喘,却极为心舒意快,无限兴奋。读者读到这里,有谁不会长出一口气,喜极而泣?作者如此善于编织故事,营造氛围,拿捏得又如此恰当,叙述起来既不啰嗦又不杂乱无章,这不是继承了民间说书艺人的衣钵,传承了中国传统小说的命脉,那是继承和传承了什么?
  赛珍珠所提的第二点,《荒漠玫瑰》也极符合。虽然刘女士很会讲故事,情节很多,但决不枝蔓,整本书的立意十分明确,就是要讲述“我”的一生,塑造出“我”的形象。掩卷之后,“我”的形象还不够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吗?除“我”之外,书中各式各样的“男人”、“坏人”都也很形象鲜明。嫂子孙谖花算是塑造的第二个形象较丰满的女人。这类人,我们很难简单说她就是坏人。你看,她有时很热心,帮助小姑子撮合新家庭;似乎还有正义感,不被“家丑不可外扬”的理念所羁,坚持自己的善恶是非观,该说出真相时绝不隐瞒。但这种人,骨子里是自私、保守、狭隘的。她有当江湖老大的意念,喜欢拉拉打打,拉帮结派,一切为我所用,喜欢让别人的幸福与快乐都在她的掌控之中,这样,她才觉得舒心快意。但作者写她时,并没脱离开她的嫂嫂身份、妻子身份、儿媳身份。作为嫂嫂,她如何对待小姑子?作为妻子,她如何对待丈夫?作为儿媳,她如何对待婆婆?这样一写,就写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农村妇女的形象。中国人的家庭关系里,最微妙最复杂最有戏头的,就是婆媳关系。古代如此,现在依然这般。只有孝顺的女儿,很少有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无嫌无隙的儿媳。她们的关系,叫“处”。“处”好了,就是一对好婆媳;“处”不好,就很紧张。旧社会里,婆婆高高在上,小媳妇纵有不满不甘,也得忍气吞声,才会有“孔雀东南飞,自挂东南枝”的悲剧,才会有陆游与唐琬的千古爱情遗憾。现代社会,封建社会三座大山被推倒,儿媳妇们顶天立地站起来了,但也往往无规无矩,无法无天。对待老人,只求索取,不讲回报,有的连起码的尊敬与恭顺都没有。婆媳间,只嫌婆婆一方付出得少,恨不得一遭榨尽,一脚踹开。敢于向公婆明火直仗地吃拿卡要的儿媳妇们,在中国农村司空见惯,绝非编撰。仿佛自己不向公婆索取,不去吃拿卡要,自己便成了傻子,成了众小媳妇们嘲笑的对象。人心说大比天大,说小比针眼还小。尤其一家人计较起来,连狗牛都不如。这种畸形的不健康的家庭关系,确是中国社会问题的独特一面。而“我”的嫂子孙谖花的形象,就在中国这份独特的文化土壤中成型。于是,才有了独吞婆婆退休金一事,才有了姑嫂对簿公堂一出,也才有了不让孙女见奶奶、儿子见母亲一事,而这正是中国现实社会最真实的生活写照。作为寒冬腊月被赶出门的婆婆,虽然亲生儿子不来向她嘘寒问暖,不管不顾她的死活,更不来为她安家置灶,她却毫无怨言,反而忍耐纵容甚至包庇儿子的这些做法,更牵挂起儿子与孙女来。儿媳一家为从心理上折磨老人家,即使她攒了的杏发烂,把她气死,也不让她如愿以偿。这就是中国儿子对母亲的最大报复!我可以不去看你,气死你,让你有钱花吧!让你把钱当儿子吧!他们夫妻拿出最毒的一招,仅仅因为母亲要回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工资;而作姥姥的,不舍得让外甥女吃,尽管和外甥女住一起,受外甥女照顾,还是一心一意忧着自家孙子。这也是传统中国家庭关系的缩影。……以上这些日常生活的描写,虽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却更能反映人性,反映中国传统文化。英国文化研究学者雷蒙·威廉斯在《文化分析》一书中指出:“文化不仅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的,还是日常生活性的。”因此,《荒漠玫瑰》里的“日常生活描写”自然会引起西方世界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注意。姑嫂关系如何呢?前面已多有叙述,在此不须赘言。孙谖花是作为一个反面人物出现在书中,她对“我”极端厌恶和憎恨。在这厌恶和憎恨中,她的形象逐步变得丰满起来。从起初向“我”的每位丈夫告状,让他们管束我,到挑唆她丈夫,让我们兄妹反目,直至最后她自己出场,竟指桑骂槐打着比方讲故事,说像“我”这样“少妇爱上了一个比她小的男的”女人,就应该死了,并直接说“我”:“死也是你最好的选择,你这样的人死了就对了。”这样狠毒的话,仿佛古代皇帝“赐死”于大臣一般,令人不寒而栗。皇帝赐死于他钟爱的大臣,嫂子也赐死于她心爱的妹妹。……
  至于“自然地支配他的素材”,这点就更明显。作者叙述人物遭遇,“仅像生活实际那样,”“在不该结束的时候突然终止。”譬如,对王培成和简潇生两人的叙述:在“我”的故事刚刚三分之一时,作者就交代了他们的结局。对读惯精致细密布局的西方小说读者来讲,确实甚感突然。但掩卷沉思:这不就是生活吗?生活不就是这样吗?正如赛珍珠在《东方西方及其小说》中所言:“在中国小说中,没有真正的情节……在这无格式之中就蕴含着与生活的极大相似。……支离破碎就是中国小说留给我们的主要印象。一个个事件发生又结束,人们登上舞台,又退场,也许还会回来,也许不再相见。……没有统一性,没有形式……这就是生活。”并说,“我相信小说中如果两者不可兼得的话,含有生活比含有艺术更好。”她在自译的英文版《水浒传》序中写到:“中国小说不论长短,在技巧上诚与西方小说有别,却一样地有着永恒艺术之不朽品质。”《荒漠玫瑰》之所以能在西方获得成功,忠于生活的特质是原因之一。而这正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特质。该书成功的另一面,也符合林语堂先生所概括的“中国最佳小说体裁”的艺术特点,而在美国读者中影响颇大的当代著名华裔作家汤亭亭女士也曾在一次访谈中提及中国小说的特质:“我的故事形式受中国故事形式的影响。中国的思维方式很流畅……我喜欢《西游记》和中国传奇小说展开故事的艺术形式,一段接一段情节,好像无休无止。我受说书形式的影响……我在作品里力求捕捉讲故事的流动性……我喜欢说书人讲故事的方式,既令人难忘,又很实际,也很现实,自相矛盾的东西可以合并一处。”《荒漠玫瑰》不亦如此吗?
  以上论述,都在探讨一个问题:何以一个移民新西兰的中国人,用中国传统小说的叙事模式写出的东西反能风靡西语世界,而国内那么多学习西方文学甚勤甚重的“著名作家”,其作品反不受欢迎?还是用赛珍珠先生对中国文学的一些论述来结束这一小章节吧!毕竟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听听一个外国人如何来看中国近代以来的文学成就和走向吧!赛女士说:“中国近代文学不行,模仿性太重。他们不注重生活。”又说:“中国(近代)作家们太注重技巧,不讲生活,不讲思想,而只注重西洋文学的技巧。”还责问道:“从作品和人的接触,你觉得中国作家们在过去二三十年中是不是全付心肠地生活在生活中间,全付心肠地思想问题?”“中国人民极爱生活,对生活极感兴趣。但是中国作家总是要做知识分子,讲西洋技巧,不肯做各种用体力和老百姓在一起的事情。”并断言:“中国不跳出西洋文学的坑,很难有好的新文学出世。”(摘自1945年9月27日《大公晚报》的一篇访谈录)
  但愿中国文学的不幸未来不被赛女士言中。
  五、用他国语言写作的启示
  《荒漠玫瑰》的出版及热销,能给国内有志于从事文学创作和批评的人们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该书先用中文写成,“但是不成功”,后来,在一次晚宴上,作者遇到一位英语编辑,建议她把故事写成英文。书成后,寄给新西兰最著名的出版社企鹅出版社,谁知一炮走红,全球热销。随后,该书中文版亦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
  作者并非专业写作者。书中自述,她从2000年才开始学习写作,年过五旬,又入奥克兰理工大学学习一年英语,但她是位勤奋认真的人,硬是坚持用八个月时间写成了近三百页的英语原稿,然后不断修改润色,不断阅读英文名著,不断记生词、学习写作方法,终于使一个使用他国语言写作的中国人在新西兰家喻户晓。这份成功来之不易,意义不同寻常。俄裔美国诗人布罗茨基认为,一个移民作家用他国语言写作,要么出于极度需要,像康拉德;要么出于强烈的野心,像纳博科夫;要么出于对祖国的疏离,像贝克特。“事实上,一个作家的创作动机是混杂的,对于一个用他国语言创作的移民作家来说,需要、野心和疏离这三种情形同时存在。”而刘维隽女士用英语写作,既非现实生活的需要,也非有什么强烈野心,更非有意疏离祖国,仅仅因为英语编辑的一次建议而已。但用他国语言创作绝非那么简单容易。“由于语言上的障碍,大部分移民作家的作品不够生动,缺乏幽默、睿智。”(陈爱敏语)刘维隽女士克服了这一障碍。翻开《荒漠玫瑰》,书中的幽默、调侃、风趣扑面而来,这大约缘于作者乐观、开朗的性格吧!当然,也与作者很快融入西方世界,对英语名著的深入学习有关。她写河西走廊的天气,说:“火车行驶在河西走廊,喉咙干燥,口里没有一滴唾液,嗓子都冒烟了。饼干一碰就碎,眼皮一眨巴都能听到嚓嚓声,真是甘肃甘肃,又干又酥。”又如快进新疆了:“这就是《西游记》里火焰山的蓝本,我大为好奇,开始胡思乱想,那铁扇公主哪里去了?”一颗未泯童心跃然纸上。还有,当她为了爱情出逃,投奔简潇生失败重返戈壁滩,已一无所有时,她怎么说怎么想呢?她说:“原来的铺板送给了‘独眼’妹妹,回来后我去她家要,她说什么也不给。没办法,只好厚着脸皮找连队干部,他们走哪我跟哪,发我一副铺板吧,发我一副铺板吧。”读到这里,我仿佛读出狄更斯、马克·吐温等大师的幽默来。
  是否也可这样说?在一定程度上,刘维隽女士驾驭了英语语言技巧,在英语写作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打造出了属于自己的独特风格?本人未看过英文版的《荒漠玫瑰》,不敢妄加评论。但用他国语言写作会有力地促进母语创作,至少能使其用局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身的母语创作,这也是公认事实。而在用他国语言创作中,所遇的障碍与困难越多,写作者克服障碍、战胜困难后所获得的知识就越高,能力也越强。刘维隽女士曾在书中说:“英语词汇丰富,共五十多万个,旧词都在用,新词不断产生,名词形容词尤多,一件事情可有几个乃至十几个形容词描绘,感人力量至深。”不读英文原著的人,如何能得出这等体会?由此,我想起几年前德国汉学家顾彬对中国大陆作家的一次批评来。顾彬说:“20世纪的中国文学,在1949年以前基本属于世界文学的一部分,1949年以后除了中国诗歌外,基本上都不属于世界文学。”他为什么这样武断地下此结论?他的观点是:“1949年前的中国作家都是翻译家,而之后的作家大部分不懂外语。”他还说:“只有换一个视角,才能认清自己的文化传统和写作。”他还举出德国作家与中国大陆作家来对比,说:“现在德国有名的作家,基本上都是或曾经是翻译家。这在德国是从歌德开始的。通过翻译,一个作家可以找到自己的声音。那些语言的内在冲突,有助于形成作家的个人风格。”并直言不讳地指出:“目前中国对文学翻译重视不够,是错误的。”、“不懂外语是中国作家的软肋”。他认为,正是这一致命症结导致中国当代作家没有宽阔的视野:因为看的都是翻译过来的东西,如果翻译很差的话,还以为原来的作品就那个水平;也根本不可能了解一个外国作家的语言水平能达到一个什么层次,也根本不会知道世界文学究竟达到了什么水平,更不会从世界文学的角度来看自己的创作,最终,导致中国(大陆)作家很骄傲,还自以为是、沾沾自喜。“不学外语不搞翻译”真的是中国作家的陋习吗?这些话是否有些危言耸听?它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击中了中国作家的“软肋”?这不是三言两语能撇清的,但他至少说出了中国大陆多数作家的窘境:因不能读外语原著,自然也就无法吸取外语中优美的语言来丰富自身表达。刘维隽女士用英文写作的《荒漠玫瑰》在西方世界获得的成功,或许能为大陆的作家提供新的启示吧!
  书中言,西方有句谚语:人生从四十岁开始(Life starts 40)。刘维隽女士50岁才开始学游泳,开车,进大学学英语。这本风靡西语世界的企鹅版《Desert Rose》超级励志书不也在激励国内的作家从今天开始,换种阅读和写作的方法去重新阅读和写作吗?或许那样,中国的作家会闯出别一种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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